秘書處 / 2020-11-26 11:00 - 無期限

生保組通報,12月1日起出入八大類場所(醫療照護機構、大眾運輸、賣場市集、教育學習場所、展演競賽場所、宗教場所、娛樂場所及大型活動等)應佩戴口罩,學校屬教育學習場所類,應佩戴口罩,未佩戴且勸導不聽者,將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,因本校已遭高雄市衛生局查檢警告乙次,12月1日起,再經高雄市衛生局查獲未依規定佩戴口罩者,將進行裁罰(今衛生局專員以電話先行通知),煩請各位互相提醒上課或參加活動要佩戴口罩,謝謝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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